|
||||||||||||||||||||||||||||||||||||||||||||||||||||||||||||
|
||||||||||||||||||||||||||||||||||||||||||||||||||||||||||||
|
首页 >> 新闻中心 >> 公示通告 |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类行政许可事项初审意见的公示
2019年第44号
郑 重 声 明
有不法人员以住房城乡建设厅机关、行政审批处、协会、学会工作人员或亲戚、朋友等名义,向《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类行政许可事项审查意见的公示》中未通过的企业打电话、发信息,假借咨询帮忙之名敲诈收费,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严重损害了我厅声誉。我们在此严正声明:我厅在办理企业资质申请、受理、评审、公示、申诉、打印证书等业务时,从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开展资质申报的咨询、服务等活动或向申报企业收取费用。企业对公示中的疑问应直接拨打我厅审批处各专业公开电话或到现场咨询,避免上当受骗。如发现上述问题或线索,应向我厅纪检组举报(举报电话85596799),或直接向公安部门报案。
(公示期:2019年11月13日至2019年11月26日)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
|